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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答】不一样的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山东税务 2022-03-26

1

我公司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增值税销售额如何计算?发票开具方面有何要求?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

我公司代理进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增值税销售额包含代收的货款吗?代收的货款能否向委托方开具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

A航空运输企业受B航空运输企业的委托,为B航空运输企业代售客票,A企业的增值税销售额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第6项规定,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什么项目?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来源:山东税务12366省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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